肉麻兮兮的猴急练笔。

权顺荣想,他完了。
那像是有鸟儿在他心中唱起小夜曲,像是有醇香红酒流淌过心间;他感到有微醺的愉悦,恨不得现在就冲出去逮个谁都好,将即将漫溢心中的飘然昭告天下。
那人却一如既往的沉默——或者拙于言语。明明是写下动人歌词的作词人,却在这一刻言语贫乏得可怜。李知勋的耳根红得几欲滴血,于是他什么也不肯说了,从方才的一句「喜欢」,仿佛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组织语言的力气,任凭着权顺荣不断地询问「真的吗?」,不断地向他求证话语的真实性,他亦只是点头,发出囫囵的「嗯」。
最后在李知勋恼了之前,权顺荣终于停下了叽叽喳喳。他光瞅着李知勋了,那人狭长的眼里有闪闪星光,有毫不掩饰的喜爱,是经年来熟悉的赤忱目光。
李知勋一直以为,权顺荣看向自己的目光,是通往相同未来的热血,在他生命蓝图里,自己的位置总不过是并肩前行战斗的伙伴。

——你也是我向往的未来啊。

自己怎么一直没察觉呢。
那是喜欢吗?
那大抵是喜欢了。
那就是喜欢。

李知勋叹了口气,反手握住了权顺荣的手。
那是小时候比自己略大上一圈的手,如今也能将将扣住小半;权顺荣些微愣神,便见着那人收了不耐的神色,抬头望向自己。
「我喜欢你。」
「是真的喜欢你。」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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